新快报讯 记者陈荣炎报道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昨日发布关于“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”的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,提出社区或个人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获得奖励,其中家庭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万元。 该办法透露,佛山市政府支持、鼓励和引导各类型业主和投资者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,并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和投资者进行奖励和补助。 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,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,奖励范围为2014-2015年利用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。其中,商业、学校、医院、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/兆瓦进行支持,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万元。个人家庭安装的,单个项目规模达4000瓦及以上的,按1元/瓦奖励,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万元。